血液透析的本质是利用弥散、对流原理,将血液当中的有害物质和过多水分清除,是常见的肾脏替代疗法,也可用于治疗药物或毒物中毒。对于终末期肾病患者来说,进行血液透析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治疗工作。利用专业的血液透析机和水处理系统让患者能够维持正常的电解质水平,保持酸碱平衡,最后又将经过净化的血液重新回输到患者体内。
说起血液透析,人们最容易将血液透析与尿毒症联系在一起。尿毒症患者的肾脏无法正常工作,所以就需要利用肾脏替代疗法来维持患者的健康水平。但你知道吗,血液透析有着一定的适应证,并不是只有尿毒症患者需要进行血液透析治疗。
急性肾功能衰竭由于病情的发展速度极快,且常具有比较严重的并发症,致死率较高,所以临床上倾向于选择血液透析治疗来做好预防性控制,减少感染、出血和脏器功能衰竭等并发症的发生。一般情况下,若患者诊断为急性肾功能衰竭,且尿量在短期内无法迅速增多,且无明显禁忌证时,就可以立即开始透析治疗,尤其是高分解代谢性急性肾功能衰竭者。另外,部分出现急性肾衰竭患者伴有尿毒症的症状或急性肺水肿患者,也需进行血液透析治疗。
慢性肾功能衰竭进行血液透析的目的是让患者的存活率提升,并且恢复部分劳动能力。若等到患者出现比较明显的心血管并发症或全身意识障碍后,再开始透析治疗,不仅致死率高,且患者无法恢复相应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能力。因此对于有可逆性加重因素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来说,进行血液治疗可以帮助患者相对平稳度过危险期。
药物中毒或毒物中毒。经过常规方法处理后,若患者病情仍然有恶化,甚至出现反射迟钝、呼吸暂停或顽固性低血压问题时,就说明患者体内的毒物剂量或毒物血浓度已经到达风险计量。此时就需要让患者通过血液透析治疗,来避免严重的肺部感染或其他严重感染,预防因药物中毒或毒物中毒所产生的急性肾脏损伤。
虽然血液透析并无绝对的禁忌证,但是当患者存在以下情况时,应该慎重选择血液透析治疗。
1.患者有颅内出血或颅内压增高现象。
2.患者有严重心肌病,伴心力衰竭。
3.患者有活动性出血问题。
4.患者有无法用药物控制的休克现象。
总而言之,患者是否需要进行血液透析治疗应得到肾脏专科医生的许可,医生会负责对患者进行检查,并确定最终的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