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生活网 > 健康科普
热点排行
艾滋不耻,但须认识它的“可怕”
2023-09-07 23:05:08
作者:唐小燕
作者单位:贺州市钟山县中医医院

HIV是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简称艾滋病)的病原体。HIV指的是艾滋病毒,而艾滋病(AIDS)指的是艾滋病毒感染的最后阶段。

艾滋病的窗口期

窗口期是指人体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到能检测出来的这段时间。在此期间,人体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并具有传染性,(但HIV检测结果阴性)。人体在感染艾滋病毒2—10年甚至更久以后,免疫系统受到毁灭性破坏时,才会发展为艾滋病,出现感染、肿瘤等体征。

HIV的理化性质

HIV在室温可保存活力达7d。HIV对理化因素的抵抗力较弱。耐碱、不耐酸,56℃30min可使病毒的酶破坏,但不能完全灭活血清中的HIV,60℃3h或80℃30min可使病毒感染性消失。HIV对射线有抵抗力。对化学试剂敏感:0.5%次氯酸钠、70%乙醇、0.1%含氯石灰、5%苯酚、0.3%过氧化氢或0.5%甲酚溶液处理5min,对病毒均有灭活作用。

艾滋病的传播途径

艾滋病传播途径主要有三种:①性传播。通过同性或异性间的性接触传播。如果一个人和一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发生性行为而不使用安全套的话,他就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②血液传播。输入含HIV的血液或血制品、器官或骨髓移植、人工授精;与艾滋病感染者共用注射器输入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血液,甚至使用过感染者用过的解剖刀、输血设备,如果未经正确的消毒,都可能成为传播艾滋病病毒媒介。在血液中艾滋病毒的含量是非常高的,比精液和其他体液的病毒含量都要高。因此,血液传染的几率也是最高的,假如输入了含有艾滋病毒的血液,那么感染几率高达98%以上,可以说是非常危险的。③母婴传播。母婴垂直传播,包括经胎盘、产道或经哺乳等方式引起的传播。另外,在一些不正规的场所进行纹身、纹眉、打耳孔,或者是与他人长期共用剃须刀,这些也是艾滋病传染的方式。

HIV传播的四要素

①要素一:排出。HIV的传染源是HIV携带者和艾滋病患者,即HIV通过感染者的体液(主要存在于血液、精液、阴道分泌液、伤口渗出液、羊水和乳汁中)排出体外。②要素二:存活。HIV在体外的生存能力极差,暴露在空气中会很快失去活性和传染性,酒精、消毒剂及高温都能将其杀灭。③要素三:足量。日常接触中,这一要素很难实现,泪液、尿液、汗液、唾液等体液中不含有或含有少量HIV,浓度很低,在进入人体时,免疫系统会发挥作用将其杀灭,只有病毒含量很高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液等才能传播,这也解释了艾滋病的三大主要传播途径:血液传播、性传播、母婴传播。④要素四:进入。如果上述三个条件都满足,那么还需要接触者有伤口或粘膜破损,让大量存活的HIV进入人体,在不被免疫系统全部杀灭的情况下,才能引起传染。

日常生活接触不传播HIV

有证据表明,以下行为不传播HIV:握手、接吻、共餐生活在同一间房或办公室、共用电话、接触门把、便具、汗液、泪液及蚊子或其他昆虫叮咬。

特别提示:有关蚊子或其他吸血型昆虫叮咬的研究表明,艾滋病病毒在蚊子体内不繁殖,蚊子在吸血时,不会将已吸进体内的血液再注入被叮咬的人,而是注入唾液作为润滑剂以便吸血,蚊子吸血后通常不会马上去叮咬下一个个体,而要用很长的一段时间消化吸进体内的血液。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尚未发现因蚊子或昆虫叮咬而感染艾滋病的报道。

可采取以下相应措施预防艾滋病

1.性传播的预防。①青少年不要有婚前性行为,已婚者不要有婚外性行为;独身者必须在性行为上有严格的自我约束。②绝对不能参与危险的卖淫、嫖娼活动;同性恋者必须停止多性伴的性乱行为,即使选定一个固定性伴,也必须非常了解这个人的性行为和是否已受艾滋病病毒感染;任何人都不应参与性乱活动。③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每次性交时,为了避免体液交流,一定要用安全套。

2.血液传播的预防。①绝对不可尝试吸毒,已有毒瘾的人必须立即戒毒,因为静脉注射毒品最容易引起艾滋病病毒传染,而吸毒者很容易接受经静脉注射毒品的吸毒方式。②在必须接受输血时,事前一定要了解血液来源是否安全。当患者本人不能这样做,家属一定要重视了解情况。③参加无偿献血;不卖血,更不可到非法的地下采血点去卖血。

3.母婴传播的预防。婚前体检应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婚后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性道德,互相绝对忠诚。

因此,艾滋病恐惧,我们必须高度认知并做到杜绝隐患。

分享到:
版权声明:
1、家庭生活报网页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广告、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的版权均属家庭生活报网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家庭生活报网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家庭生活报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家庭生活报网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凡本网注明“来源:家庭生活报”或带有家庭生活报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家庭生活报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相关链接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
各州市卫生健康委等